11月18日,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,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被罚300万元,4名责任人被罚。
具体违规行为如下:
一、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。
二、项目贷款发放管理严重不审慎,不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要求,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贷款发放账户。
三、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,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。
四、个人贷款用途管理不审慎,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。
五、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。
六、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。
七、未如实报送监管数据。
八、发放表内贷款承接已出险的总行居间撮合业务。
宋晓黎、王芳、余心乐是该行“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”的直接责任人,分别被警告并罚5万元;张科挺是该行“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”和“项目贷款发放管理严重不审慎,不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要求,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贷款发放账户”的管理责任人,被警告并罚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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